挪用公款是重婚的手段

挪用公款是重婚的手段
挪用公款是指什麼

(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二)挪用公款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觀方面

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

挪用公款罪客觀方面包含三種行為: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

(2)挪用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並且數額較大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用於上述非法活動、營利活動以外的用途,並且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行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