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的離婚時需賠償嗎

嫖娼的離婚時需賠償嗎
嫖娼的離婚時需賠償嗎
嫖娼離婚時一般是不需賠償想。因為嫖娼行為不屬於法定的離婚過錯情形,對財產分割無影響,也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我國法律規定,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