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東莞市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交通事故
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指死亡賠償金究竟是對誰的何種損害的賠償,關係到死亡賠償金的確定、計算、給付等。在此問題上,世界各國法律存在共識,即死亡賠償金絕非對死者的財產損害的賠償,而是對於受害死者有關的一些親屬的賠償。但在立法例上有兩種,即“扶養喪失説”與“繼承喪失説”。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2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採取“撫養喪失説”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説”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一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