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國家賠償不予受理要件

申請國家賠償不予受理要件
申請國家賠償不予受理怎麼辦

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對賠償委員會作出的決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


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生效後,如發現賠償決定違反本法規定的,經本院院長決定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指令,賠償委員會應當在兩個月內重新審查並依法作出決定,上一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也可以直接審查並作出決定。


不服國家賠償案件決定申訴有期限多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複議。


複議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賠償請求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複議機關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我國的國家賠償是根據我國的法律進行相關的辦理的,當事人要根據自身的情況和案件的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據。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相應的維護。還要注意這類維權問題有着較強的時間規定,當事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相應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