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以什麼利潤分紅

股東以什麼利潤分紅
股東以什麼利潤分紅
給不給股東分紅要按照章程辦理。

法律規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