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能否申請宅基地

未成年人能否申請宅基地
宅基地房屋中未成年人權利的確認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62條 “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通常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是以户的名義獲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確定一户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面積和房屋的建築面積時,一般以該户農村村民的人數作為主要參考依據。未成年人基於其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身份,與其他成員以一户的名義共同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建設的許可,其父母等投資建造房屋的行為可視為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一户農村村民的共同投資。《物權法》第142條規定:“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建造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於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農村建房用地審批文件中核定的未成年人可認定為宅基地房屋的共同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