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一般納税人選擇簡易徵收

建築業一般納税人選擇簡易徵收
建築業納税人選擇按簡易計税務方法能自己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嗎
(一)除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特殊規定外,簡易徵收項目(含“營改增”簡易徵收項目)可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自開票納税人可自行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税人可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二)目前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特殊規定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簡易徵收項目1、一般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税〔2008〕170號和財税〔2009〕9號、財税【2014】57號等文件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税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2、小規模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由税務機關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3、納税人銷售舊貨,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自行開具或者由税務機關代開增值税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