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羈押的應在哪兒立案

被告被羈押的應在哪兒立案
一方在國外應在哪兒起訴離婚

中國夫婦一方居住在國外(包括出國探親、考察和學習),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要求離婚,均應向國內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訴。


如國外的丈夫(妻子),向其現居住地法院起訴,妻子(丈夫)根據情況準備採取必要的法律步驟時,由我國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


如雙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訴,則我國有關法院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3條第1款予以處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大家都應該心中有數了吧。小編倒是覺得在被告出國期間,原告方也可以考慮等到被告回國以後再提起離婚訴訟的。如果是被告方以出國為理由來逃避這場離婚官司的話,那可以通過司法途徑,法院會有着專門的手段通知當事人回國參加離婚訴訟的,總之就算被告方在國外,也對離婚官司不會造成太大的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