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土地值税核定徵收

企業土地值税核定徵收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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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税核定徵收的情形有哪些

納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賬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2、只能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收入總額能夠查實,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準確核算的;
3、只能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或成本費用支出能夠查實,但其收入總額不能準確核算的;
4、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務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納税資料,難以查實的;
5、賬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並未按規定保存有關賬簿、憑證及有關納税資料的;
6、發生納税義務,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