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在户籍地還是申請地立案判刑

信用卡詐騙在户籍地還是申請地立案判刑
信用卡詐騙在户籍地還是申請地立案判刑
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由犯罪地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