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罪辯護詞

虛假廣告罪辯護詞
虛假廣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我發現對方公司有虛假廣告的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六十七、虛假廣告案(刑法第222條)   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4、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