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肯離婚如何起訴

男方不肯離婚如何起訴
男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已經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那麼這樣看來一方不同意離婚,就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方式離婚。


一、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