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怎樣懲處

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怎樣懲處
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怎樣懲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八條之一【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泄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造成信息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