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後領款需要什麼手續

強制執行後領款需要什麼手續

我們知道,如果當事人不履行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需要遵守法定的手續,那麼,申請強制執行手續有哪些呢?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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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律師,法院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手續?

1、申請執行書。申請執行書中應當寫明申請執行的理由、事項、執行標的,以及申請執行人所瞭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
  申請執行人寫申請執行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待人員對口頭申請應當製作筆錄,由申請執行人簽字或蓋章。
  外國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中文申請執行書。當事人所在國與我國締結或共同參加的司法協助條約有特別規定的,按照條約規定辦理。
  2、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3、申請執行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法人申請的,應當提交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申請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和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4、繼承人或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的,應當提交繼承或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5、申請執行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條款的合同書或仲裁協議書。
  申請執行國外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的,應當提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我國公證機關公證的仲裁裁決書中文本。
  6、申請執行人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託代理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寫明委託事項和代理人的權限。
  委託代理人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或代為進行執行和解,或代為收取執行款項的,應當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7、其他應當提交的文件或證件。
上面是法院強制執行需要什麼手續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