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的種類歸類根據不同標準,可將違約行為做以下分類: (1)單方違約與雙方違約。 雙方違約,是指雙方當事人分別違反了自己的合同義務。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可見,在雙方違約情況下,雙方的違約責任不能相互抵銷。 (2)根本違約與非根本違約。以違約行為是否導致另一方訂約目的不能實現為標準,違約行為可作此分類。其主要區別在於,根本違約可構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與遲延履行。 (4)實際違約與預期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