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離婚委託律師需要多少錢

鄭州離婚委託律師需要多少錢
鄭州離婚委託律師需要多少錢
起訴離婚時委託律師代理要多少錢,要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解決,律師代理案件是沒有具體標準的,律師服務費實施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
1、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2、離婚訴訟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庭離婚訴訟當事人有以下情形時可以不親自到庭: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此處的“特殊情況”由於法律、相關的司法解釋都沒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實務中,通常比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十六條,證人確有困難無法出庭作證的法定情形進行判定:“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3、製作離婚起訴書的注意事項製作離婚起訴書應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將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寫清楚。一般在製作過程中應注意下列幾個問題:
1、在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相關信息時,尤其要寫明被告的聯繫方式,使法院可以根據此地址把相關法律文書送達到被告手中。
2、訴訟請求要寫清楚,離婚請求是一定要寫的,對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涉及到的財需要寫。如果不涉及到子女問題,你不需要寫子女撫養的訴訟請求。如果涉及子女撫養問題,一定要把你是否主張直接撫養子女,你要求對方支付費用費與否,如何支付撫養費等問題寫清楚。如果涉及財產分割問題,一定要把財產清單列清楚,要求如何分割寫清楚。如果涉及債務承擔問題,一定要把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分清楚。如果有損害賠償的事實存在,一定要記得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總之,要把你的訴訟請求寫清楚。
3、陳述事實與理由,一般需要注意:除了寫明婚姻狀況外,要求離婚的理由尤其需要注意,把你要求離婚的理由要寫清楚,尤其要注意導致感情破裂的理由,如果有符合法定判斷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就一定要寫上去。
4、寫明起訴書要遞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稱,這要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其相關司法解釋對管轄法院的規定來寫明,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