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罰款的比例怎麼確定的

偷税漏税罰款的比例怎麼確定的

現實中,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偷税漏税,這樣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而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構成犯罪。但是,偷税漏税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税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税罪。在認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行為人作出的處罰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換言之此時對偷税漏税行為的處罰是相對比較嚴重的。

偷税漏税罰款的比例怎麼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偷税漏税罰款的比例怎麼確定的
1、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1)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税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偷税數額佔應納税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税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注: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以上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