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去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還要開,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一方不去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還要開,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一方不去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否還要開,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一方不去事故認定書能開。一方去不去並不影響事故認定書的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是公安機關單方面作出的行為,無需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