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成立的條件

共同犯罪成立的條件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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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

(1)共同犯罪的主體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兩個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兩個人共同實施犯罪活動,如果其中一個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而另一個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則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的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共同犯罪的成立以二個以上的人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為要件。所謂共同犯罪行為,有兩層含義,首先,是指各行為人的行為都指向同一犯罪,即共同犯罪人的所實施的犯罪在構成要件上是相同的,如行為人或者共同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共同構成故意殺人罪,而不可能在一個共同犯罪中,某一行為人構成故意傷害罪,另一行為人則構成故意殺人罪,這是共同犯罪行為的應有之意。其次,是指行為人之間的行為是相互聯繫、相互配合的,這些行為共同形成一個有機的犯罪活動整體。共同犯罪行為既可以表現為共同的作為,也可以表現為共同的不作為。

(3)共同犯罪的主觀要件
在主觀上,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是兩人以上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我國刑法理論通説認為構成共同犯罪故意,共同犯罪人在認識因素上要認識到不是自己一個人單獨實施犯罪,而是與他人共同實施犯罪;在意志因素上對本人以及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