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扣押不返還國家賠償費

公安局扣押不返還國家賠償費
在公安局非辦案區死亡有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五條同時規定了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幾種情形: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已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必須明確的一個問題是公民在公安局非辦案區死亡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由於公安局工作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造成的肯定是要進行國家賠償的,如果是公安局工作人員自己個人的行為或者是公民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不需要進行國家賠償的。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問,建議向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