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須報誰批准後生效

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須報誰批准後生效
自治州自治縣制定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須報誰批准後生效
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一十六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依照當地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自治區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