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納税

違約金納税
合同違約金是否納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營業税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税[2003]16號)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併入營業額中徵收營業税。”因此,納税人收到違約金也應一併繳納營業税。


2、《營業税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部分特殊業務可以扣減應税營業額)。


3、《營業税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