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拆遷集中自建房算安置

未拆遷集中自建房算安置
拆遷集中自建房算安置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摘錄)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偷工減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者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其他行為的,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

造成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的,負責返工、修理,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