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合同撤銷後需要處理方式是返還財產和賠償損失。合同被撤銷後,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已經支付的財產,如果因為履行合同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一、合同撤銷後需要怎麼處理
合同撤銷後需要處理方式是返還財產和賠償損失。所謂返還財產是指一方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以後,對其已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請求權,而已經接受對方交付的財產則負有返還對方的義務。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大竹合同糾紛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大竹離婚律師 大竹縣刑事律師
二、合同撤銷後是否可以主張違約責任
温馨提醒,合同撤銷後一般不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合同撤銷後自始無效,當事人無需履行合同,合同效力處於停止狀態,對於當事人不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涉及違約責任的承擔。大竹律師事務所 大竹法律援助凌燦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合同的撤銷權除斥期間
合同的撤銷權除斥期間是一年。一般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因重大誤解而行使撤銷權的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行使撤銷權。如果當事人受脅迫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