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有利潤如何清算
公司清算期間取得了收益的,是屬於公司的財產,要將收益列入清算財產中,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申請破產,清償債務後有剩餘的,分配給股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二、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
1、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還有清欠債權債務、安置員工、審計等等的時間,全部假設都進展順利的話,至少也要120天。
這個時間是沒有一定的,但可確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判斷的。
2、企業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並沒有規定,並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業破產的情況很複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説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
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繼續經營。
3、如果企業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週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根據上述知識可以看到,一般企業清算都是破產清算,企業都是呈現虧損狀態,如果企業是屬於盈利情況需要清算,首先應該先把利潤分配完才能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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