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股東一人退股可以嗎?

一、兩個股東一人退股可以嗎?

兩個股東一人退股可以嗎?

兩個股東一人退股,是不可以的,股東一經出資,成為股東,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過轉讓,比如轉讓其他股東。退股,是指股東在公司存續期間,將其全部出資收回或轉讓,而與公司脱離關係,從而喪失股東權的行為。

退股有定時退股與隨時退股之分。前者指在一定期間發生一定事由而退股;後者指股東有不得已的事由發生。無論公司有無規定存續期限,均可自由隨時退股。一經退股,公司便停止使用該股東姓名,返還其出資。退股股東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無限責任股東對於申請登記前的公司債務,在登記後2年仍負連帶無限責任。

二、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是不可以退股的,但如果涉及到股權方面的處理,可以通過正常的股權轉讓的方式將股權轉移給另外一人,但必須經過雙方的協商一致才能同意,否則是不可以進行轉讓處理的,另外,涉及到股權轉讓後,必須喪失了公司的股東地位,可以導致公司的生產運營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