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企業關閉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集體企業關閉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一、集體企業關閉清算流程是怎樣的

1、成立清算組;

2、整理公司財產及債權權債務;

3、設立清算賬户;

4、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5、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

6、處理公司財產;

7、制定清算方案;

8、確認並實施清算方案;

9、提交清算報告後辦理註銷登記。

二、集體企業關閉清算組的職責有哪些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三、造成企業清算的原因有哪些

1、破產倒閉,公司破產是指公司的資產不足以抵債,財務呈現負數值的情況。因此,企業破產一般需要達到兩個條件,即經營嚴重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簡單來説就是公司一直虧本而且最終沒錢還債。

2、政府命令解散公司,一般情況下,公司有違法行為或者有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出現時,政府才會要求解散。常見的情形有:抽逃和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公司註冊時隱瞞相關信息,以及出租、偽造、出借營業執照等,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政府在要求公司解散時,常見的處理方法有:勒令關閉、停產、停辦,吊銷營業執照等。

3、股東會決定解散公司,要停止經營,都需要經過股東會同意,也就是取得全體股東的一致意見,並且,最終應當出具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解散,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司法實踐中,不管集體企業是因為什麼原因關閉的,關閉之前必須要進行清算,未經清算是不能辦理註銷登記的,清算過程中債權人要依法申報債權。而對於集體企業員工來講,企業關閉也意味着和企業的勞動關係會自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