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司法人重可以變更嗎

公司法人不是一個人,而是具有能夠獨立處理事務的企業或組織,而且公司法人是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今我們知道了什麼是公司法人,那麼公司法人重可以變更嗎,這就可能是大家現在最大的疑惑。今天小編為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我國公司法人重可以變更嗎

公司法人能否更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05年)第五章“變更登記”第三十條中明文規定“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也就是説法人代表是可以變更的。

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應的規定。

公司法人更改是形式

合併

這是指兩個以上的法人集合為一個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的合併是法人集中資金,擴大實力,增加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由於合併不需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續更為簡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法人合併,有新設式合併和吸收式合併兩種方式。新設式合併也稱創設式合併,是兩個以上的法人歸併為一個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滅的合併方式。吸收式合併也稱吞併式合併,是一個法人吸收被合併的其他法人,合併後只有一個法人存續,被吸收法人均告消滅的合併方式。法人合併時,應有法人意思機關韻合併決定和合並各方締結的合併合同。為保障各合併法人的債權人的利益,法人應在合併前將合併決定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如要求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的,作為債務人的法人應照辦。否則,法人不得合併。

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個法人分為兩個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法人分立是調整經營規模,分散風險的重要手段。法人分立也不需經過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與法人合併同樣的優點。法人分立,有新設式分立和存續式分立兩種分立方式。新設式分立也稱創設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為兩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存續式分立也稱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續,分出部分財產設立一個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法人分立的程序與法人合併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決定、債務分配合同,對債權人發出分立通知並根據債權人請求清償債務或提供擔保。

公司法人更改的流程

1.帶齊資料到公司註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税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裏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税的問題,需要向地税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税,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户,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鑑和公司資料。

根據以上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公司法人重可以變更嗎的相關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是可以更改的,合併與分立是公司法人更改的兩種形式。只要備好相關資料到工商部門,就可以更改公司法人。如有其他疑問,請諮詢本站網上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