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夥公司法人可以單獨註銷嗎
合夥公司法人不可以單獨註銷。
公司法人代表作為法人法定代表,在取得法定代表人簽字授權後。可以辦理註銷公司的手續。但是,法定代表人代表無權決定公司否註銷,股份或者有限公司的註銷均需召開股東大會並作出同意解散公司的決議書。
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法人或代理)簽署的註銷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文件。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法公司註銷條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分公司能註冊獨立法人嗎
分公司是不可以註冊獨立法人的。
分公司屬於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所以也不是獨立法人。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於分支機構,在法律上、分公司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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