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法人職責是什麼?

市場中現有的股份公司都會有的法人作為對外的代表以及對內的負責人,很多人對法人的概念本身就不是很理解,再加上法人在實際公司的運轉中也突顯着其重要的地位,所以大家可能會對法人的相關權利有疑惑,下面一起來看看股份公司法人職責是什麼?

股份公司法人職責是什麼?

一、股份公司法人職責是什麼?

權利: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責任: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範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

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區別的,法人的代表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附《公司法》條文: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法人雖然擁有以上所列各種權利但也同時會負擔着沉重的責任,因為他們的職責就是讓公司能夠在法律層面上能夠有具體的主體來引導公司在社會中合法經營。若大家對股份公司法人還有什麼疑問可以諮詢小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