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發票蓋單位公章有用嗎

不論是定額發票而是不定額發票,都需要由開具單位加蓋發票專用章,未蓋章的發票無效,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和記賬依據使用。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定額發票蓋單位公章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