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撤銷公司登記是否解散公司
公司被行政機關撤銷登記的,是屬於公司解散的情形,公司要成立清算組,進行解散清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二、申請公司註銷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對公司申請註銷登記時應當具備哪些材料做了詳細規定,這些材料有: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除的文件;
(3)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固有獨資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國有獨資供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註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註銷登記證明。
需要向公司登記部門提交上述法條法規的相關材料,包括申請註銷的註銷登記申請書,公司被撤銷的文件,清算報告,營業執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公司就要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所以公司被撤銷登記的,公司就要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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