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協議能否解除

1、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的轉讓不會改變債權的內容。
2、債權的權利人與債權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有關事項及問題達成合意。
3、所轉移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4、債權的轉讓必須經債務人同意,或通知債務人,始對其產生效力。
5、債權的轉讓必須合乎法律和符合社會公德,禁止利用債權的轉讓來牟取暴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規定,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債權轉讓協議能否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