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認可的口頭合同,在法律上認定為有效,人民法院應予以採納;但如果一方違約對口頭合同不予認可,主張一方的舉證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口頭合同很難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