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簽了合同怎麼解除?

被騙簽了合同怎麼解除?
律師解析:被騙簽了合同,受騙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撤銷該合同。
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撤銷權。
當事人自訂立合同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無需履行。
合同被撤銷後,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欺詐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屬於可撤銷合同。
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種相對無效的合同,但又不同於絕對無效的無效合同。
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合同對雙方當事人都是有效的。合同被撤銷後,合同自始無效。
根據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合同包括:
1、基於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3、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5、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時顯失公平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