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好遺囑公證口頭遺囑需要多長時間?
公證口頭遺囑需要15天,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公證法》
第三十五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本規則及有關辦證規則規定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
二、訂立口頭遺囑的流程是怎樣的?
1、遺囑人當着兩個以上可以當見證人的人,口述遺囑內容。
2、由見證人中的一個人作記錄。但不必向代書遺囑一樣向遺囑人宣讀、講解;如無法作記錄,則以見證人的記憶為準。
3、見證人必須記錄口頭遺囑的年、月、日、時及地點;
4、如情況允許,則記錄人、見證人應簽名或按手印。
三、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四、口頭遺囑無效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五、口頭遺囑無效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在我國,民眾可以訂立口頭遺囑,但訂立口頭遺囑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一般只能在情況緊急之下訂立口頭遺囑,而且訂立口頭遺囑需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人不能跟遺產繼承有直接的利害關係,沒有任何緊急情況的,不能訂立口頭遺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