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事實婚姻怎麼離婚?

沒有結婚證事實婚姻怎麼離婚?

事實婚姻如雙方要離婚則必須到法院起訴。雙方的離婚協議對婚姻關係的處理是無效的,但對財產及子女的處理可作為一個重要證據法院一般可接納。男方的行為構成重婚,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婚姻是不需要進行辦離婚的手續;離婚手續一般是要登記了結婚證之後才能進行辦理;事實婚姻就算雙方出現了任何的糾紛也只會用普通的民事案件來進行處理,這樣才能算是合法的。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羣眾所公認。也就是説,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羣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事實婚姻是我國的一種婚姻的形式,但是事實婚姻的認定是有着嚴格的時間條件的限制的,如果是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事實婚姻關係,但是雙方又想要解除的,此時是要到人民法院訴訟處理的,並且一般財產等問題都是參照同居關係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