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離婚有精神損失費嗎?

家暴離婚有精神損失費嗎?

現在家暴是我們大家都很熟悉的,只是現在家暴大家都在隱藏,現在由於女性思想的覺醒,大家對於家暴也不再保持沉默,會站出來勇敢發聲,選擇離婚是絕大部分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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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應當進行調解;關係破裂、調解無效的,允許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允許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賭博、吸毒等壞習慣;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其他情形導致夫妻關係破裂。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

3、虐待,拋棄家庭成員;還有其他重大過錯。

家庭暴力不僅直接危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導致婚姻、家庭和子女的不幸成長,而且容易導致惡性犯罪案件,危害社會的安全和穩定。需要強調的是,家庭暴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構成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如果長期的家庭暴力也可以構成虐待罪。

法官建議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實際危險時,應善於收集照片、視頻、聊天記錄等證據,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防止事件惡化,有效維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