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財產約定,您需要注意這些注意事項:
1、夫妻財產約定,公證的效力更高,不容易被推翻。
不公證也可以,只要形式合法也有效。
一般有貸款的房子,公證處可能不給做公證,需要看當地的公證處。
2、一方將自己婚前的房產贈與給另一方全部或者部分的財產約定,換句話説,一方將自己的婚前房產,約定為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另一方單獨所有的,要去公證或者過户。
如果不公證或者過户,贈與方可以隨時撤銷。
如果房子有貸款,無法加名,也無法去公證處的,那就就先在家簽訂夫妻財產約定,還清貸款後立刻去加名,以免節外生枝。
3、夫妻財產約定,不得以離婚為前提條件,比如:
一旦離婚,房產歸誰;
也不能以出軌為前提條件,比如,一旦出軌,房產歸誰;
更不可以説誰提出離婚,誰就少分財產,這樣寫,過來把嘴癮,實則無效。
4、夫妻財產約定,不要提及孩子的撫養及歸屬問題。
這是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的事情,其他地方的約定也是無效的。
總之,夫妻財產約定,不能有任何前提條件,越簡單約好。
5、建議措辭嚴謹,避免添加情感色彩濃郁的語言。
免得對方反感、不簽字。
6、如果財產約定在兩頁以上,記得每頁都簽字。
我接到過諮詢,女方在提供財產約定的時候就準備了兩份,最後一頁相同,前兩頁不用,只簽了最後一頁,法官難以分清哪個是他們當時真正的意思表達。
還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那份,在出現離婚危機的時候,以防被對方偷走。
7、記得每頁清晰簽名,最後一頁簽上日期。
按不按手印關係不大。
8、本版本為通用且簡單的版本,當事人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修改,不經專業婚姻律師指導,而自己草擬的協議,不保證一定會被法官判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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