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另一半一定要離婚需要如何處理?
如果老公堅持離婚,不用過分糾結離婚還是不離婚的問題,還是把精力放在小孩撫養權和財產分割方面,可以收集自己更適合撫養小孩的證據;
證明對方收入的證據,證明夫妻共同財產方面的證據,證明對方過錯的證據等等,為自己爭取更多實際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不想離如何處理
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另一方不想離的,可以與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協商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然後讓對方撤銷。
如果不能撤銷的,則就要積極應訴,並蒐集證據,向法庭多提供夫妻感情沒有破裂的事實和證據。
只要法院認為夫妻關係沒有破裂,即便調解不成,法院也不會判決准予離婚的。以下情形屬於感情破裂的情況: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爸媽離婚了我需要如何處理
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會按照下列標準判決孩子的撫養權:
一、如果孩子在兩週歲以下的,撫養權一般會判給女方,如果女方存在下列情況,則撫養權會判給男方: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如果孩子在兩週歲以上的,則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綜合條件確定撫養權歸誰,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況的,法院會優先考慮這一方: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對於另一半一定要離婚需要如何處理?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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