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的家庭暴力怎麼辦?

一、無效婚姻的家庭暴力怎麼辦?

無效婚姻的家庭暴力怎麼辦?

無效婚姻的家庭暴力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確認婚姻無效的,同時追究對方家庭暴力的責任。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保護自己。

(一)向親朋好友求助,如長輩、關係較好的鄰居。由親友勸阻,批評施暴者,通過親情感化和教育來説服、制止施暴者。

(二)向村(居)民委員會、所在單位求助。村(居)民委員會都設有調解組織,由調解組織、基層幹部、單位領導進行調解,對施暴者施加壓力。

(三)向公安機關報警。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四)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於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家庭暴力怎麼認定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中一方對另一方實施暴力的行為。其形式包括毆打、罰跪、捆綁、拘禁等體罰形式,也包括威脅、恐嚇、辱罵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心,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2、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廣義的家庭暴力),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但婦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狹義的家庭暴力),她們受到的身心傷害也最大。

在司法實踐中,由於家庭暴力隱蔽性、複雜性的特點,對家庭暴力的認定主要取決於當事人的舉證能力和法官對家庭暴力程度的把握。

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發生了家庭暴力,那麼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是可以離婚的前提必須是擁有一段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如果説本身婚姻就是屬於無效的話,那麼是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確認無效婚姻的,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所作出的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