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侄女户口投靠條件

由掛靠人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對本區、縣內掛靠的,申請人持遷入地派出所批准證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證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持户口遷移證、親友户口簿、親友家庭户户主簽名的掛靠户口責任書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對跨區掛靠户口的,由遷入地派出所審核後報分局簽發《户口準遷證》。

未成年侄女户口投靠條件

《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