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結婚登記需要帶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證。沒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會開户籍證明。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説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