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能爭取到孩子撫養權

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有利條件: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4.孩子的意見。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如何能爭取到孩子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