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要怎樣分財產?

協議離婚要怎樣分財產?

只有夫妻存在共同財產,那不管是採取哪種方式離婚,這都要求要對離婚財產作出分割處理才行,不然就是不准許離婚的。那通常協議離婚要怎樣分財產呢?我們知道訴訟離婚中是由法官作出判決,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吧。

一、協議離婚要怎樣分財產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於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後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

二、夫妻財產如何通過離婚協議分割

1、準確認識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除了常見的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勞動所得、意外所得(如中彩票)等,遺產、受贈財產如沒指定專屬於某個人,也為雙方共同所有。另外,一方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買斷工齡款、破產安置費均為共同財產。其他財產如果無法證明屬於男女中的一方,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的債權債務分割不同。別人借錢,夫妻兩人在離婚時可以明確該筆債權的歸屬,只需通知借款人就可以生效。借別人錢就沒那麼容易了,不管兩人之間怎麼確定由誰還錢,對人家都不發生效力,借款到期即使兩人已經離婚也都有還款的義務。

3、AA制下的財產分割仍有可能不AA。即使夫妻雙方約定婚內財產歸各自所有,在離婚時一方為了照顧家庭如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仍然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另外,婚內財產AA制只對兩人發生約束力,對不知情第三人無效。

4、不要在分割財產上意氣用事、亂簽字。放棄夫妻共同財產對自己權益是極大的損害,另一半情已經沒了,就不要再在“財”上一場空。離婚時首先要冷靜分析,做任何決定都不能草率、不要在有關文件上亂簽字、更不能依照極不公平的“離婚協議”辦理離婚手續。依照法律規定,除非協議中有“脅迫、欺詐”情形,不得認定離婚協議無效,但“脅迫、欺詐”的有效證據極難蒐集,實踐中被認定為無效的情形十分罕見。

5、注意時效和舉證問題。婚姻涉及財產的時效有兩個:一年、兩年。一年指對有過錯方主張損害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的,應當在離婚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出;兩年是指對有遺漏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在發現該筆財產後的兩年內提出。如果對方對財產有隱匿行為的,可以不分或少分。權利人應當注意收集證據,對方的身份證號、銀行賬號等都要掌握,並可以申請法院調取存取款記錄;公共場所的私錄證據也有可能被採信。

協議離婚中法律允許離婚夫妻對財產的分割、債務承擔作出協商約定,此時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作出的,那就是認定為有效的約定。不過對於其中關於共同債務的約定,通常對債權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對協議離婚要怎樣分財產這個問題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