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動離婚嗎

可以自動離婚嗎

我國法律規定中沒有自動離婚這一項,結婚後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且經調節無效的,才構成離婚的條件之一,但不會自動離婚,這時如果想離婚的話可以夫妻雙方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

離婚需要夫妻雙方提供情感不和的證據以及分局兩年或兩年以上的證據,證明兩人情感破裂,可以協議離婚,如果不辦理離婚登記,就算分居一輩子,也都還是夫妻,兩個人的婚姻就還受法律的保護。

夫妻雙方一方起訴另一方,其中一方給法院提供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過錯的證據,例如:家暴、賭博、外遇、重婚、虐待、吸毒等等,或者證實兩人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者,法院會根據情況來判定兩人是否可以解除婚約。

第一次起訴失敗的,可以提起二次訴訟,二次訴訟時間在第一次判決生效的六個月後。

2018年民法典對於要離婚的人提出了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夫妻雙方需要帶着結婚證,證明兩個人是合法的夫妻關係;

第二,夫妻雙方需要提供婚後的感情破裂的證據和感情變化的原因;

第三,夫妻雙方由於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或者因工作原因必須異地的,須提供分居及感情破裂的證明,可協議離婚。

第四,如有生有孩子的話,就需要雙方提供子女的基本情況和一個證明材料,這個證明材料是夫妻撫養子女的基本情況、已成年的子女是否是已經達到了經濟獨立、以及和父母的關係如何等。以及夫妻雙方是否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第五,夫妻雙方共同提供相應的財產證明材料,包括兩個人的收入、房產狀況以及存款狀況。

第六,如果一方在婚約中屬於受害者,需要經濟補償的話,需提供財產約定書;如果有老人需要贍養,也要提供相關材料。

第七,婚後如果一方的父母買房給兩個人住,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這是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這個房產不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第八,如果女方懷孕、生產後一年內或者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但女方可以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如果男方的離婚訴訟申請被法院受理的話,也是可以離婚的。

綜上所述,離婚已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不會有自動離婚這一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