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繼承篇主要有這幾個變化:一:確定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繼承規則。二:完善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三:完善代位繼承製度,即侄女、侄子、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繼承。四:增加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五:修改遺囑效力規則,刪除現行民法典關於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六:增加遺產管理人制度。七:完善遺贈扶養協議制度。八:明確歸國家所有的無人繼承遺產應當用於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