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遺產繼承中,法律是允許繼承人放棄遺產繼承權利的。為了避免日後的繼承糾紛,在有些遺產繼承權放棄的案件中,其他的繼承人會要求放棄繼承權的人辦理公證手續。下面,本站小編為您解答放棄遺產繼承公證的注意事項。

放棄遺產繼承公證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一、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二、申請辦理時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

2、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

3、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

4、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須在公證機關公證員面前當場書寫並簽名)。

三、申請人填寫放棄繼承權公證申請表。

附: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聲明人:×××,女,×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我祖籍××××××,我父親×××於××××年死亡,我父親×××與母親×××在×××××××××有房產一套,現我聲明,對我父親×××的遺產,我自願放棄繼承權。

聲明人:×××(簽名)

年 月 日

對於放棄遺產繼承權的公證在實踐中還是經常出現,只要相關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操作就行,辦理公證的過程中,需要保留好相關的證據。對於遺產繼承公證的其他內容,你還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