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去世,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對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