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怎麼答辯更改撫養權?

當事人怎麼答辯更改撫養權?


夫妻雙方準備離婚時,會事先商量好孩子歸誰撫養的問題,一般雙方會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如果孩子歸女方撫養,後期男方提出更改,雙方談不攏的話,男方有可能發起訴訟。法院會擇機開庭,並由控辯雙方答辯。那麼當事人怎麼答辯更改撫養權?下面小編結合一篇答辯狀的內容和大家講解下。


更改撫養權答辯狀

答辯人:王某某

被答辯人:李某某

答辯人因變更撫養權糾紛一案,依據事實、道理、理由、道德和法律依據,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請求:

1、請求法院秉公裁判,對合法撫養權給予法律保護,以維護王小某作為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請求法院對合法生效的離婚協議給予法律保護;對被答辯人李某某的不道德行為給予教育。

3、請求法院依法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無理請求,並作出公正的判決。

事實理由:

大家都有子女,大家都知道撫養子女不是簡單的養大的意思,撫養費也不是簡單的孩子生活費,既然生出了孩子,就要儘自己的責任,就要盡到自己法律的義務和做人的道德,在法律上父母撫養子女的規定年限是子女成人(18歲),但在現實和中國國情中,培養子女成人成才直到完全獨立,乃至子女成人後安家樂業、18歲後中等和高等教育的撫養、結婚生子、困難幫助等等。都是父母撫養的範圍,大家都當過父母,大家也都是為人父母的,子女的日常花費、教育費實際花費和教育的實際投入、生活費、醫療費的開支,不用調查也心中明白。

李某某要求變更王小某撫養權是沒有法律依據,原告請求變更撫養權理由不充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變更的。

根據以上規定,李某某要求變更撫養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原告在起訴書中訴訟請求判令將王小某判給原告撫養是李某某憑藉《王小某與李某某的撫養糾紛案》想奪回王小某的撫養權,是不合法的,是對《離婚協議》的反悔,是對《離婚協議》的不尊重,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

答辯人

日期

通過這篇答辯狀,大家應該對當事人怎麼答辯更改撫養權有了初步瞭解。女方在組織答辯的時候,要向法院闡述女方有更好的經濟條件,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也可以針對男方提出的訴訟,指出男方在收入、家庭環境等方面不適合撫養孩子。最後,法院會綜合各種因素,本着有利於孩子成長,對撫養權歸屬做出判定。